“我们的节日•清明——诗韵清明•传诵典范”诗歌朗读会举行
4月5日,唐山市文明办在南湖剧院举办了“我们的节日•清明——诗韵清明•传诵典范”诗歌朗读会。
诗歌朗读会在歌伴舞《清明》中拉开帷幕,共分为五个部门。第一部门为清明的传承,吟咏的清明诗词中,既有各个朝代的名家做品,也有驰念革命前驱李大钊的原创做品。第二部门为革命烈士诗抄,精选了描写恽代英、吉鸿昌等革命烈士舍生忘死精神的诗歌。第三部门为红色家书,朗读了邓颖超写给周总理的《海棠花祭》、杨开慧写给毛主席的一封未寄出的信等。第四部门为驰念亲人感恩篇,朗读了清明节写给亲人的诗篇,表现文明新风气。第五部门为赞誉家乡的诗歌,吟诵了赞誉唐山的原创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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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者对诗歌的密意演绎,引发了现场看寡的共喊。他们纷繁表达,在领略诗歌朗读艺术之美的同时,也感悟到了节日的文化内涵,此后会把缅怀逃思的情怀,化做只争天天、聚力赶超的动力,勤奋创始愈加美妙的明天。
唐山劳动日报记者 闫妍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编纂:杜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