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没收司同名同姓高管诈骗获得180万元挥霍一空,一须眉犯合同诈骗功被判十年
在企查查上发现某公司高管与本身同名同姓,一须眉竟动起歪心思,冒充公司工做人员停止诈骗,骗取赃款180余万元并挥霍一空。近日,启东法院审理了一路合同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黄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被告人黄某某于 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2月24日期间,经熟人介绍冒充无锡某公司工做人员身份,至被害单元启东某办事部,谎称需租用脚手架,以付出押金人民币10万元为诱饵,骗取办事部钢管共计236950米、扣件 52120 只。后黄某某又将骗取的钢管、扣件运至浙江省湖州市销赃给单某某,销赃得款人民币180余万元并挥霍一空。后经启东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上述钢管、扣件共计价值人民币 292.6246 万元。
期间,办事部屡次提出要与黄某某公司签定合同,黄某某均用人在外埠出差、合同丧失等遁词搪塞过往。后恐惧引起办事部思疑,黄某某一边向办事部谎称公章近日不便利利用,一边哄骗本身伴侣说做生意需要公司公章,最末以伴侣开的苏州某电梯公司的名义与办事部签定《建筑周转素材租赁合同》。2022年4月,黄某某割断与办事部的联络玩起了“失踪”。
2022年6月9日,黄某某被公安机关挠获回案。但在其被挠获后,黄某某仍满口谎话,称本身是一起头是想好好做生意,租赁钢管和扣件只是用于工程。但调取监控发现,黄某某第一次租赁便将钢管和扣件运至湖州市销赃。面临铁证,黄某某在庭上才认可了本身停止诈骗的事实。令人更瞠目结舌的是,据黄某某供述,其诈骗后还在酒吧撒钱约二三十万元,180余万元除了付出部门运费外,全数被其用于食饮玩乐挥霍一空。
启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不法占有为目标,在签定、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殊浩荡,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功,依法应追查刑事责任。为庇护公私财富权力不受进犯,庇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五条的规定,综合其立功情节和悔功表示,启东法院做出上述判决。(启东法院 徐越 陆渝宁)
编纂:李小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