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微课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
点击题目下“松滋人大”可快速存眷
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次要集中在代表法第三章第十九条至三十条的次要内容。次要包罗代表的次要权力部门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相关规定:参与代表小组活动。
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权力部门内容包罗:
1
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次要形式就是代表小组活动,上一级人大代表还能够参与下一级代表小组活动。
2
听取和反映定见。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次要目标之一就是与原选区选民或选举单元加强联络,领会社情,听取民意,反映诉求。
3
观察,包罗约见、持证观察、提出定见、责备和定见。闭会期间代表观察活动,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同一安放。观察过程中,代表能够提出约见本级或下级有关国度机关负责人,提出定见、责备和定见;代表还能够持证观察,但须有人大常委会联络才行;观察过程中,能够提出定见、责备和定见,但不间接处置问题。
4
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是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一种有效形式,代表法明白了专题调研的范畴是“围绕经济社会开展和关系群寡亲身利益、社会普及存眷的严重问题”。
5
提议召集人大会议。代表有权按照法令规定的法式提议暂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6
应邀列席会议和参与活动。代表能够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原选举单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应邀参与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查抄和其他活动。
7
参与特定问题查询拜访。代表能够根据本级人大或常委会的决定,参与关于特定问题的查询拜访委员会。
8
书面定见。代表在闭会期间有权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做的定见、责备和定见。
人大代表参与代表小组活动、听取和反映定见、观察调研等,既是人大代表的权力,更是代表的义务。
松滋人大微信公家号:hbszrd
来 源:代工委
造 做:黄 林
编 审:杜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