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惩罚!十堰开出首张
近日
十堰一的哥在搭载乘客时
因利用不文明用语
被乘客赞扬
却并没有遭到响应的惩罚
那是为啥?
2月27日,有乘客通过12328交通运输办事监视德律风赞扬,其乘坐一辆出租车从万达广场到湖北医药学院期间,驾驶员存在利用不文明用语的行为。
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立即停止查询拜访,确认该出租车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不按规定利用文明用语的行为失实,违背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治理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治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应当责令纠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鉴于驾驶员在查询拜访过程中积极共同并许诺及时纠正,同时主意向乘客致歉并获得原谅,未形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契合《十堰市交通运输范畴略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惩罚事项清单(试行)》第16项的适用前提,执法人员决定依法免予行政惩罚。那是本年十堰交通运输执法部分开出的首张略微违法免予行政惩罚决定书。
如许的执法
有力度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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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秦楚网记者 罗伟 通信员 姜林 郭宇 练习生 张诗怡
编纂/建伟 责编/关尔 末审/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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