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人生路,以命相博 北京第一路小贩刺城管案,崔英杰案
崔英杰是河北的一个退伍军人,在北京海龙大厦摆摊,成果那一天海淀区城管大队往执法,那么城管大队的副队长李志强同志严厉执法,要把崔英杰的违法东西全数封除。
崔英杰26岁,退伍军人,给那个城管大队的副队长跪下说,求求你,那是我全数身家人命,你放我一马吧。成果李队长严厉执法,崔英杰想都没想,拿出切香肠的小刀朝李志强身上就给了一刀啊,李志强后来就死了啊。崔英杰逃跑,当然十天之后做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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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如今都记得给崔英杰做辩解的律师在法庭上的发言,其时他的辩解律师说了如许一番话,贩夫走卒,引车放家,自古以来都是公民低微而又一般的。我以法令的名义研究的问在座的都人,列位审讯人员,列位查察人员,假设你是我的当事人,你在那种情状下会不会做的比他更为骨气?
2007年4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海淀城管大队海淀分队副分队长李志强被杀案一审宣判,以有意杀人功判处被告人崔英杰死刑,缓期二年施行,褫夺政治权力末身。
2009年11月12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崔英杰刑罚减为无期徒刑,褫夺政治权力末身稳定。
2012年4月1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崔英杰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褫夺政治权力改为五年(刑期至2030年4月23日)。
我看到网上讲的一段话,“假设一小我为了金钱而立功,那么他是有功的,假设一小我为了一块面包而立功,那么那个社会有功,假设一小我为了威严而立功,那么世人都有功。假设人与人之间能够多一分宽大,多一丝温热,不把人逼上绝路,良多事的成果可能城市差别了吧。
“崔英杰案”引发深思,他只是想好好的生活,生活却给了他一重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