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巾帼创业”担保贷款常识解读
为深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州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鞭策妇女创业就业工做,针对妇女创业就业的融资难问题,对峙把金融撑持巾帼创业做为开展处所经济、推进村落复兴的重要行动,以政策搀扶引导妇女自主创业、带动就业,省妇联足够发扬妇联组织引领办事联络工做本能机能,会同省财务厅、省人社厅、省处所金融治理局、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收行,结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巾帼创业”担保贷款工做的施行定见》(青妇发〔2023〕4号),旨在 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为创业女性供给高效精准的金融办事, 以强有力的金融政策助力村落复兴、促进妇女开展。
一、“巾帼创业 ” 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巾帼贷”)是指依托处所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创业担保贷款基金, 为法定劳动年龄的城乡妇女劳动者( 自主或合伙创业者 )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
二、担保基金由政府指定的公共就业办事机构或其拜托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负责运营治理,经办金融机构按规定发放贷款。
三、 担保机构是指由各级人社部分确定承担巾帼贷担保营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是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受权机构、国有企业出资设立并现实控股,并纳进青海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内的融资担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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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办金融机构是指经人民银行分收机构、财务和人社部分确定的,为契合前提的女性创业者,供给创业担保贷款的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 担保基金的运行体例:巾帼贷营业依托担保基金开展,可由契合前提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或由存放在经办金融机构的担保基金间接担保。
六、“巾帼贷”申请前提:凡在我省境内注销注册且具有创业意愿、创业才能和创业前提,契合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女性劳动者可申请巾帼贷。详细要求根据《青海省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治理办法》(青财社字〔2020〕2121号)(以下简称《办法》)施行。
七、“巾帼贷”贷款期限不超越三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才能强,创业项目好的告贷主体,可陆续供给巾帼贷,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越3次。
八、“巾帼贷”担保贷款法式
(一)申请法式:
1.提交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下层妇联提出申请。
2.材料审查。申请人所在地下层妇联组织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应在5个工做日内提交县(区)妇联组织;县(区)妇联组织汇总后提交县(区)人社部分,经人社部分对申请人资格审查确认,提交担保机构和经办金融机构。
3.资格审定。经办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接到告贷申请后,原则上应在5个工做日内完成告贷申请人的资格认定和项目审查。
4.供给担保。担保机构和经办金融机构对契合前提的告贷人及时打点担保手续,确需供给反担保的应及时打点相关反担保手续,原则上在5个工做日内完成。
5.发放贷款。申请人与经办金融机构签定告贷合同,经办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二)反担保要求:契合《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告贷人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誉商户(农户)以及运营不变、定期还款的申请人再次申请巾帼贷,原则上可免于反担保。
如需供给反担保的小我自主创业的申请人,供给反担保比例不超越贷款额度的20%,合伙运营的告贷人,反担保比例不超越贷款额的30%。担保机构和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告贷申请人运营现状及反担保前提,对其贷款额度予以调整。对不履行告贷合同义务,未定期还款的告贷人陆续告贷的,不得免去或降低反担保前提。
(三)贷款贴息。对契合贴息前提的贷款,告贷人按与经办金融机构签定的告贷合同约定付出利钱并回还完全数贷款后,经办金融机构根据国度财政管帐轨制和巾帼贷有关规定,计算巾帼贷应贴息金额,按季度向当地州级妇联组织上报汇总后,向财务部分申请贴息资金。州级财务部分审核通事后,在1个月内向经办金融机构拨付。经办金融机构于3日内拨付至告贷人。
九、职责分工
(一)各地各部分要明白职责分工,完美协做机造,加强妇联组织与财务、人社部分及人民银行间信息共享,足够整合资格审查,贷款发放基金治理等工做。
各级妇联组织要对有创业意愿的妇女做好巾帼贷政策鼓吹,营业批示以及材料搜集和汇总工做。
各级人社部分负责巾帼贷告贷主体的资格审查。
人民银行各分收机构要批示和催促辖区内金融机构开展巾帼贷营业,足够调动金融机构开展巾帼贷的积极性。
经办金融机构负责打点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定时催收到期贷款及负责逃偿、监视贷款资金利用,开展告贷人信誉评定工做。
担保机构要做好贷款项目审核和催收逃偿工做,对贷款项目运 行停止监视查抄,及时向有关部分传递情状,对坏账呆账承担规定责任,开展告贷人信誉评定工做。
各级财务部分负责贴息资金的审核和及时拨付。
(二)各级妇联、财务、人社及人民银行等机构结合成立巾帼贷监视查抄机造,按期或不按期对担保机构和经办金融机构的担保基金治理利用情状停止专项查抄,加大担保基金利用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提拔资金利用治理标准性、利用绩效和政策施行效果。
经办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应成立健全内部治理机造,强化担保基金财政治理,对担保基金实行专户储蓄封锁运行,专项用于创业担保贷款的担保不得私行扩展政策或改动担保基金用处,有效提防和化解担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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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开展和组织部
监造:傅玉莲
初审:严 芹
编纂:谢绍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