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污染气候应急批示部办公室关于去除重污染气候橙色预警的通知
西安市重污染气候应急批示部办公室关于去除重污染气候橙色预警的通知
西安市重污染气候应急批示部各成员单元:
根据陕西省情况监测站、西安市情况监测站和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做组研判会商揣测,2月11日至15日,受冷空气和降水过程影响,扩散前提有利,西安市空气量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根据《西安市重污染气候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稿)》关于重污染气候预警去除的相关规定,经市重污染气候应急批示部批准,我市于2023年2月11日14时去除重污染气候橙色预警,同步末行重污染气候Ⅱ级应急响应。
西安市重污染气候应急批示部办公室
202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