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案例】《热血传奇》游戏 vs《蓝月》片子著做权侵权案宣判!
近年来,为了争夺收集游戏市场的浩荡利益,收集游戏厂商之间产生了猛烈合作,因游戏“换皮”招致的纠纷不竭。
差别于那种收集游戏财产中的维权常态,将游戏与片子那两种蕴含差别娱乐底层逻辑的创做产物形态停止比力并诉诸法院,成为一种全新的博弈体例。
两者能否存在“剪不竭理还乱”的关系,从杭州互联网法院近日审结的两起《热血传奇》游戏和《蓝月》片子著做权相关案件中能够得到谜底。
根本案情
《热血传奇》(早期又称“传奇2”,英文名为 Legend of Mir 2)是一款由韩国娱美德公司于2000 年开发的大型多人在线角色饰演游戏,于2001年在我国推出。该游戏在2003年后以“兵士、法师、道士”统称职业,后又加进“刺客”职业,角色形象、属性等元素一脉相承。
《蓝月》片子是一部魔幻题材类片子,故事布景为配角长风在颠末一场庇护蓝月大陆的恶战后失往伙伴,重回十年前,他决心不让悲剧重演,率领慕容天歌、明月以及一寡蓝月大陆三族联军闯进魔神宫邸,与赤月魔神停止殊死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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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传奇》游戏海报
△《蓝月》片子海报
该片子于2020年3月起在腾讯平台独播前,平台收到《热血传奇》游戏著做权人之一的韩国株式会社传奇IP(以下简称“传奇IP”)的侵权赞扬。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其他片子出品标的目的传奇IP发出催告函,但传奇IP仍认为《蓝月》片子进犯《热血传奇》游戏常识产权,再次发函腾讯平台要求下架涉案片子。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做为片子著做权人先行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确认不损害著做权诉讼,传奇IP后向其他法院提起著做权侵权诉讼等,收到移送案件后,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两案停止合并审理。
传奇IP主张《热血传奇》游戏的持续动态画面构成视听做品,主张《蓝月》片子对游戏角色职业组合及形象设定、角色配备(包罗兵器、服拆、首饰)、角色技能、场景设定、弄法系统设定、特殊细节设定那六个方面停止剽窃。
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认为《热血传奇》游戏中的浩瀚思惟、桥段在其他做品中已是常见内容,两部做品在人物及人物关系设置、场景设置、情节开展三方面的表达均不不异,整体不具有类似性。
裁判成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传奇IP主张的侵权事实不成立,一审讯决确认《蓝月》片子不损害《热血传奇》游戏做为视听做品的改编权、信息收集传布权,传奇IP应予补偿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维权合理费用人民币20万元,驳回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恳求,并在另案中驳回传奇IP的诉讼恳求。
裁判要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案均适用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著做权法》。《热血传奇》游戏属于角色饰演类收集游戏,游戏玩家通过在一个建构好的具有丰富内涵的虚拟世界中选定体验角色,履历生长、开展对战等一系列游戏内置事务和弄法剧情,获得沉浸式的视听体验,相关故事布景、场景设置、情节设定的抉择与安放类似于片子剧本的创做,跟着玩家操做构成的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持续动态画面,类似于片子的摄造和成像过程,游戏创做完成后亦可存储在必然介量上,并可借助计算机等数字播放硬件设备予以传布。基于以上特征,涉案游戏整体画面能够做为《著做权法》规定的视听做品予以庇护。《蓝月》片子的构成包罗了剧本、人物、摄影、台词、配乐等因素,其摄造在必然介量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构成,具有首创性,应属视听做品。
两案次要争议焦点在于《蓝月》片子能否损害《热血传奇》游戏的改编权、信息收集传布权。揣度改编行为、改编来源关系能否存在,关键在于片子能否利用游戏相关首创性内容。
从传奇株式会社主张的核心内容来看,其主张的六个方面的部门内容或不具有视听画面的比对根底,或不构成不异或本色性类似,或虽有个别内容存在类似但并不是涉案游戏应受《著做权法》庇护的属于视听做品的首创性表达,在做品中所占的比例和重要水平也较低。
从整体视听画面来看,《热血传奇》游戏的主视角为2D倾斜或鸟瞰视角,可见人物和旁边景物的位置关系,画面主体为场景地图,玩家操控的角色、NPC等在运行的游戏画面中比例较小,角色挪动时有顿感,亦会带动镜头挪动,闪现角色、NPC与场景之间的交互效果;《蓝月》片子为实人出演,通过多个实景、虚拟布景的转换及分镜头切换,配角们身怀多种技能招式,辅之以丰富华贵的特效画面,次要的对战场景有极强的视觉冲击力,且以可视化画面承载剧情的起承转合。游戏和片子在画面构成、画面顺畅度、镜头体验感、视听效果方面均判然不同,两者在抉择、取舍和安放视听画面中的详细创做要素中存在本色性区别,表达效果有明显差别,不构成不异或本色性类似。即便《蓝月》片子参考吸收《热血传奇》游戏中的主题、感情、构想等回结于思惟层面的根底上再停止首创性表达,仅就视听做品而言,该详细表达也离开于或差别于被借鉴做品,成为具有首创性的新表达。
因《蓝月》片子不损害《热血传奇》游戏做为视听做品的改编权、信息收集传布权,传奇IP一方面屡次发出侵权赞扬警告,另一方面却迟迟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告状讼,招致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积极庇护本身合法权力而投进财力物力提告状讼,由此产生的维权合理费用应当由传奇IP承担,而传奇IP为维权收入的费用应由其自行承担。法院遂就此做出上述判决。
固然片子和游戏都能够做为视听做品停止整体庇护,但因创做体例、摄造手法、表示力的差别性而向受寡反应差别的体验感。从片子本身特征来看,看寡与片子之间一般不具有交互效果,看寡无法亲身置身和现实参与片子所建构的虚拟世界。片子情节素质上是对片子剧本内容的再现,将片子做为视听做品停止审查认按时,其首创性表达应着重于片子画面而非故工作节,不该将两者混为一谈。反看角色饰演类游戏,玩家需要创建、饰演虚构角色,通过掌握角色停止许多游戏已预先设定的游戏使命和互动娱乐,进进差别的地图场景(包罗怪物、NPC和建筑物等要素),必需不竭“打怪晋级”停止角色养成,具有较强的角色代进感和多玩家交互性。
《著做权法》仅庇护思惟的表达,而不延及思惟自己,一般而言,游戏弄法或规则属于思惟范围,不受《著做权法》庇护。即便根据弄法规则造造完成的游戏视听画面能够做为视听做品获得庇护,闪现在视听做品中的“弄法规则”也仍然是思惟而非表达,只要游戏弄法设想的详细表达才气够获得庇护,而那里的“详细表达”在视听做品中指向于视听画面的表达。一部收集游戏的造造,还涉及到若干元素在创做过程中所闪现的差别形态载体,根据游戏内元素的差别,一般能够拆分为剧本、美术形象、音乐等,此时应根据《著做权法》规定的差别类型的做品构成要件停止一一评判,而不克不及不加区分地均按视听做品停止庇护。一旦抉择以视听做品对游戏停止庇护时,其权力鸿沟应以“画面”评判为中心,其著做权庇护范畴应当限于持续动态画面自己或其组合,以及对故工作节加以展现的视觉效果。
两案判决为揣度收集游戏和片子之间能否存在改编关系供给审理构想,明白视听做品中应受存眷的比对核心要素为持续动态画面自己,在对视听做品停止不异或本色性类似的断定时,先要划清《著做权法》庇护的合理鸿沟,将不属于著做权庇护范畴的创意、感情等笼统思惟、公有范畴的素材及有限表达等肃清在庇护之外,并剔除单幅静态画面、故工作节等“非持续动态画面”因素骚乱,次要连系视听做品的构成要件特殊是视听画面的核心要素停止比对,审查两部做品在表达方面的取舍、安放、设想等能否不异或本色性类似。
来源:杭州互联网法院,全篇转自熠涧知产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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