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永兴坊5元摔碗求吉利,是不是太浪费了?三寸金莲是怎样弄出来的?
西安永兴坊5元摔碗求吉利,是不是太浪费了?
永兴坊里头确实有家卖摔碗酒的,店门口摆着一大堆摔碎的酒碗,堆积如山花5元钱买一碗米酒,喝完碗里的米酒后,将陶瓷碗摔碎“求吉利、保平安”
中国人有句成语:岁岁平安,因为与“碎碎”同音,大多数地方,若是时摔了东西,就要说“碎碎”平安。这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心情的一种方式。我觉得没什么不妥。举个例子吧,知道韩国有个南山吧,有好多恋人为了能够一直在一起,在山上一处固定的地方将买来的锁子锁🔒锁上去,久而久之,那边全是各种各样样式不一的锁子,这个地方成为去南山必去的景点,你说这浪费不。
人们只不过是花一点钱寻求吉利而已,没什么浪费不浪费的,啥叫浪费啊,浪费就是干了无用功,可是摔皖酒并不是无用啊,你不是得到吉利了嘛。
谁能告诉我什么是浪费?
香奈儿的特制时装不能洗,古琦的鞋不能见水,十几万的瑞士手表放在柜子里不拿来戴,国外的几百吨西红柿被拿来做玩耍的游戏踩个稀巴烂,哪一个不是浪费?
数十万的衣服穿一次就不再用,鞋子压根就没打算穿第二次,不能用来走平常路。这些有人说浪费吗?
没有! 只能说贫穷限制了我们的想象力。到了5块钱的碗,有人说,太浪费了!
那再问一句,过年几十亿的烟花爆竹被瞬间燃爆,不浪费?就听个响声? 为什么没人说?
你看到的是5块钱的碗,别人看到的是讨彩头和来年的风调雨顺 国泰民安,这能按钱算吗?
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比如那最著名的破石头-钻石,有什么用?花多少万,还舍不得戴,怕丟了!怎么没人说浪费?
摔碗要的不是碗本身,而是背后的心情和寓意,不要因为别人高兴了,就说人家浪费!
很多时候偶尔的破费,那是一种情感和内心的需要,只要不过分,要的是高兴。
如果一个人摔这么多那是浪费,如果一个人一只碗,那是心情和祝福,不能挡人运气吧!
不要大惊小怪,我们扔掉的一次性筷子都比这多,怎么又没人说了?
大过年的不讨人厌烦,如果觉得垃圾多了不好清理,那直接放一辆垃圾车,谁摔谁清理,不就完了吗?
新年快乐,国泰民安,阖家幸福,高高兴兴的把年过了吧!
三寸金莲是怎样弄出来的?
谢谢悟空邀请!
老兵答题,客观犀利。
三寸金莲:指女性缠足,又叫裹小脚。毫无疑问,妇女缠足是古代的中国社会的一种陋习。据史料记载,缠足始于北宋后期,兴于南宋,终结于新中国成立。
上下近千年,缠足社会风气严重伤害身心权利,女性从四五岁开始缠布,直到长大成人,骨骼定型后才解开。期间以摧残肢体为代价,甚至皮腐肉烂,鲜血淋漓不止,哀鸣不已。受尽屈辱百般痛苦。
在思想愚昧的旧时中国的古代,裹脚兴起因素:
一方面由于时代统制者的意愿,强制推行,以三寸小脚为美。
一方面古代男尊女卑,以缠足达到禁锢妇女作用,错误以为由此引起妇女本身体态和性生理等变化,从而更好地承当延嗣后代的生育工具。女子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劳动和交往方面大受制约,甚至站立、行走都要扶墙,女性只有困守家中,形成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生活,同时让“男强女弱”成了铁定事实,女性唯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
还有一方面:一群酸腐、变态低俗的文人,视小脚为女人阴部及乳房以外的第三“性器官”。以小脚激起男人性兴奋为理由,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鞋里来传递、斟酒、饮酒,以行酒游戏作乐。使缠足逐步形成了社会普遍现象。
缠足方式手段多样,残酷残忍,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其脚畸形变小成型。有夹竹片、压石板、碎瓷、棒锤等等裹法,妓院鸨母对待买来的小孩,继母对女儿的,家庭对童养媳的,以更为残忍的手段达到目的。
所谓的“三寸金莲”,听起来富有诗意的名字,其实背后无非就是妇女的悲剧,社会的伤痛,民族的悲哀。愿世界大同,愿历史不演,愿人世安祥,愿世间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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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莲,最早出现于南唐,是古代妇女传统习俗的极端发展。人们把裹过的脚称为"莲",而不同大小的脚是不同等级的"莲",大于四寸的为"铁莲",四寸的为"银莲",而三寸的便为"金莲"。"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后主李煜的嫔妃,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宫嫔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李煜看后十分喜欢,称其有凌云之态。
总之,这种风气先兴起于宫帷之中,后传入民间,到北宋神宗熙宁年间就广为流传了,并把缠脚当成了妇女的美德,把不缠脚当做耻辱。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皇后马娘娘,就是因为有一双天然大脚而受尽嘲笑。
妇女缠足的风气在清代康熙年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清朝统治者反对汉族女子缠足,康熙三年,康熙皇帝曾下诏禁止,违者拿其父母问罪。但此禁令仅颁布了四年就被迫撤销了。不仅如此,旗人女子也开始东施效颦。顺治皇帝曾下达“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的禁令,也未起到效果。
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
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
过去的女孩一般在五六岁时开始缠足,其方法是用长布条将拇趾以外的四个脚趾连同脚掌折断弯向脚心,形成“笋”形的“三寸金莲”。其惨其痛,可想而知,这样做一般大都是在长辈的逼迫下进行的。母亲或祖母不顾孩子的眼泪与喊叫,以尽到她们的责任,并以此保证孩子未来的婚姻生活。
这种人为的伤残行为之所以能广为流行,是因为它以人工的方式营造出了一种独特的“女性美”。 在五代之前,即有诗文称赞女性小脚之美,五代之后缠过的小脚更是被誉为“金莲”、“香钩”、“步步生莲花”等等。文人们甚至总结出了小脚的“四美”(形、质、姿、神)、“三美”(肥、软、秀)。到清朝。缠足之风大盛,汉族女子没有不缠足的。除此以外,缠足似乎还有另一个目的。由于脚小不便于行走,让女人缠了足就可以防止“红杏出墙”。如同古代埃及的男人不给妻子鞋穿;中世纪的欧洲男人为女人制作了贞操带。
然男性对三寸金莲的喜好的标准不一样,但古代女性缠小脚,打造三寸金莲的习俗据说是因男性的癖好而兴起的,这一点有共性,据史料记载,自宋代开始,在许多妓院的欢宴中流行起一种“行酒”游戏,从头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脚和她们的小脚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脚鞋里来传递、斟酒、饮酒。估计与现代流行的“人体宴”有得一拼。
“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三寸金莲”名字虽雅,但却是女孩子以健康为代价用血泪换来的。万幸,现代女子终于不用再受这个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