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小说讲的是班级群里突然加进一个人,它一上来就发红包,还要完成它的任务不然就得死。这部小说叫什么
一部小说讲的是班级群里突然加进一个人,它一上来就发红包,还要完成它的任务不然就得死。这部小说叫什么
是不是这本——《求生无门》作者: 火炬简介:一场红包游戏,班里的同学一个一个死去。 当恐慌降临时,所有人都变了。 尔虞我诈,自相残杀,在这场令人绝望的游戏下,死亡一步步向我逼近……片段:重物落地时,发出一声闷响,一瞬间,所有人都傻了。短暂的噤声后,班里传来一片尖叫,全班同学一窝蜂的冲了出去。
当看到楼下李军凄惨的模样时,有几个女生吓得瘫坐在地,脸色煞白,差点哭出来。 救护车!
快叫救护车!
我第一时间大喊。 一群人这才反应过来,纷纷掏出手机拨打120。
当救护车闪着灯赶到时,李军早已没了气息,医院都不肯收,直接让拉殡仪馆。
老师为了安抚情绪,早早的让我们回了寝室。 不过这会儿,微信群里已经炸开了锅。 什么情况?
李军好端端的为什么会自杀?
鬼才知道,刚才真是吓死我了。
正讨论着,微信群里,死神的ID又出现了:“李军惩罚完成,第二轮游戏结束,明天继续抢红包,祝大家玩得愉快,再见……”
还有以下跟你描述比较相似的杨云《微信游戏杀人事件》、宁采臣《绝望游戏》(杀人红包)、忘记离愁《致命冲动》、可乐《死亡红包群》
13岁男孩锤杀父母,逃亡路上不忘上网吧,又是万恶的网络游戏磨灭人性间接杀人吗
之前鄙人发过一篇文章表达了对该案的思考。现将该问转载如下:
近日,网上一则“十三岁男孩涉嫌杀父母后逃逸”的新闻在网上热传,据了解,2018年12月31日晚,13岁少年罗峰因家庭纠纷,用锤子先后将其母亲谭某(45岁,先天性弱智)、父亲罗某(51岁)打伤后逃逸。其父母亲经抢救终因伤势过重死亡。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侦破缉拿犯罪嫌疑人。罗峰的案子并非独例,近年来少年杀亲事件时有发生。
就在罗峰杀母弑父案件发生前的半个月,湖南沅江市一12岁少年吴某康,亲手杀死了她34岁的亲生母亲陈某
2017年12月5日晚,四川13岁少年袁夏因为怨恨母亲陈七眉对他管教过于严格,持刀将其杀害。
2015年10月18日,湖南邵东在校学生刘某(13岁)、赵某(12岁)、孙某(11岁)三人预谋到新廉小学对在校教师实施抢劫。当日12时许,三人窜至新廉小学宿舍楼,将老师李某云叫出宿舍,持木棒对李某云进行殴打,并拖至卫生间用布堵住李的嘴巴,被害人李某云继而死亡。随后,三人将李某云手机及2000余元现金抢走。
......
一起起未成年人弑亲灭师事件的发生,我们不经要敲问,这社会怎么了?
而上述案件的加害人,均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近年来,也有许多学者呼吁应当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我国目前刑事责任年龄的制度从我国1979年第一部刑法实施以来三十多年没有改变,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物质文化生活的丰富,青少年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方面,都远比三十多年前成熟的更快。据研究资料显示,我国青少年的生理发育比二十年前至少提前了2-3年,心智成熟程度也明显提高。显然不能适应社会现状。近年来频发发生14岁以下青少年杀人恶性事件,但现有的机制却未能很好的规避或阻吓该现象的发生。反而有个别心智较高的青少年熟知刑法的规定,而故意利用法律的漏洞实施了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
此外,因为达不到刑事责任年龄,大部分犯罪的青少年会被接回家中由亲属进行教育,这样的机制其实并不能很好地对青少年起到一个教育作用,反而会因为家人无法看管教育,社区不接受等原因,导致青少年二次犯罪,这也并不符合我国刑法对青少年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
因此,笔者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确有必要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此外,除了法律制度问题,在当下,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家长和学校对孩子心理缺乏正确引导。部分孩子性格的畸形发展,不懂得尊重他人,漠视生命。对于如何完善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也是需要反思的一个问题。
如有法律问题咨询,可关注并私信我,必定尽力予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