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洗钱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洗钱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洗钱是指将犯罪或其他非法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收入,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转化,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实施上述有关洗钱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简单点讲,所谓洗钱,就是把来源不明不白的(实际上是不法获利)钱,转换成合法收入的过程。
比方,某甲长期贪污受贿,家里积累了大笔资金,但是因为这些资金来源不合法,他也不敢存到银行。有一天,他听说隔壁单位某乙买彩票中了一个大奖,300万元。于是悄悄找到某乙,说,你这个彩票,要到省体彩中心兑奖,要扣20%的税,不如卖给我,我出310万元,如何?某乙想了一下,的确,到省里兑奖到手的奖金只有240万元,某甲开口买我的彩票,310万,这样我就白赚了70万元,何乐而不为?
于是两人成交,某乙将彩票交给某甲,某甲付给某乙现金310万元。根据某甲的吩咐,某乙对事情保密。
后来,某甲到处说自己研究彩票得了大奖,足足三百万元。
但是,某乙将巨额现金存入银行的时候,引起反洗钱部门的注意。迫于警方压力,某乙将某甲“收购”自己得奖彩票的事情一五一十讲了出来。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某甲巨额资金购买得奖彩票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洗钱”犯罪,依法应当没收兑奖所得,并处罚金,然后判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另外某甲购买得奖彩票的资金实际上是贪污受贿所得,应当以贪污或受贿罪数罪并罚;至于某乙,明知某甲洗钱还予以协助,属于洗钱犯罪的共犯,也应当没收非法所得,并根据情节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