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遵循丛林法则吗?这是否合法且人性化
社会遵循丛林法则吗?这是否合法且人性化
丛林法则(the law of the jungle)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属性。一是它的自然属性;另一个是它的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受大自然的客观因素影响,不受人性、社会性的因素影响。自然界中的资源有限,只能强者才能获得最多。它体现在植物界方面。丛林法则的社会属性一般体现在动物界。人作为高等动物,他在生产力、科学技术发达的时候,特别是现代,人类利用自己的主观意志,改变了许多丛林法则的自然属性,改变为以人的意志为主的客观事实。例如:人能改变植物、动物的物种,生存条件、环境,也可以决定它们的生死状况,人为地改变了丛林法则的自然属性,这就是丛林法则的社会属性。
社会有丛林法则的一面,但不能过度解读丛林法则在社会中的自然属性的一面,因为社会是有人类社会属性的一面!一旦过度肯定丛林法则的自然属性,就会陷入一种极端,为了竞争不择手段,毫无底限,违背道德,公然挑衅法律!只有在人类的社会属性指导下的自然属性的丛林法则才会更合乎人性与法,更加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发展!比如人类的竞争,在用人方面,我们要任人唯贤,在商业竞争方面,我们要公平公正,让消费者做出选择!在政治竞争方面,我们要把心系人民群众的人选上领导岗位!这样带有社会属性的丛林法则才会给人类带来福利,使人类生生不息!而一些过度解读丛林法则自然属性的行为是不适合我们人类的,比如尔虞我诈,互相倾扎,背后捅刀等等一些恶性的人自然属性过度的行为是要坚决抵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