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真是现代的精神鸦片吗?到底应不应该禁止?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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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是否是现代的精神鸦片?我们是否应该禁止它?你怎么看
滥用药物如奥斯康定就被视为毒品,具有致幻作用,适量的使用却能成为强大的镇痛剂,同样,适度的游戏也能起到放松身心,提高工作效率,拓展思维的作用,沉迷其中却可能毁掉身心健康。
学医的朋友告诉我,抛开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游戏也是一样的,适量的副作用是可以接受的,但过度的使用和宣传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严格管控的奥斯康定在公布的情况下仍然存在滥用的情况,更何况是更难管控的游戏呢?
诚然,游戏反应及时奖励的闭环很容易让人找到成就感,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往往停留在呵斥、打骂的层面,这无疑增加了教育的难度,这是谁的问题呢?难道家长不应当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吗?
这些失败的家长凭什么让适度游戏和上班族来承担他们的教育失败呢?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保护机制,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履行学生权益保护法定职责。
未成年人保护规定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学校保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对本校未成年人(以下统称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合法权益的保护,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尊重和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健全保护制度,完善保护机制。
第四条 学校学生保护工作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注重保护和教育相结合,适应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关心爱护每个学生,尊重学生权利,听取学生意见。
第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落实工作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学校学生保护的支持措施、服务体系,加强对学校学生保护工作的支持、指导、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 一般保护
第六条 学校应当平等对待每个学生,不得因学生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情况等歧视学生或者对学生进行区别对待。
第七条 学校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学校不得组织、安排学生从事危险性工作,不得安排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及其他不宜学生参加的活动,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情形严重的,应当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 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
第九条 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尊重学生名誉,保护和培育学生的荣誉感、责任感,在教育、管理中不得使用任何贬损、侮辱学生的言行、方式。
第十条 学校采集学生个人信息应当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并对所获得的学生及其家庭信息负有管理、保密义务,不得毁弃以及非法删除、泄露、公开,学校在奖励、资助、申请贫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学生个人及其家庭隐私;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信息,学校应当便利学生本人和家长知晓。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保障学生平等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对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合理便利,实施融合教育。
第十二条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或者变相开除学生;不得以长期停课、劝退等方式剥夺学生在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权利;对转入专门学校的学生应当保留学籍,义务教育学校应当落实学籍管理制度,健全辍学或者休学、长期请假学生的报告备案制度。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规定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有休息、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的机会和时间,不得统一要求学生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前到校参加课程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 学校不得采用毁坏财物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的违法违规物品予以处理时应当统一管理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