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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人和秀才有什么区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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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人和秀才有什么区別?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先了解一下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制度。

因为,在中国历史上不同历史阶段,有着完全不同的取仕制度,选拔官吏的方法大相径庭,有本质上的区别。

但在这些不同的取仕制度中,却都有“举人”和“秀才”这两种称谓。虽然目的都是选拔官吏,但这两个称谓在不同阶段所代表的意义上,则完全不同。

举人和秀才有什么区別?

历朝历代的政治制度中,选拔官吏的制度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第一道环节。而在中国历史上取仕制度发展过程中,隋朝是个最重要的分界线。因为,隋朝创立了科举制。

在隋朝以前,有汉朝的察举制和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这两种制度大多由地方到中央,从仕阀门族中推荐和察举。

而科举制,则上到豪门贵族,下到寒士贫门均可报名参加科举,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最公平的取仕制度,自隋朝以后,被历朝历代所延用,并不断裨补缺漏、发扬光大,一直到清代结束,时长一千三百多年。

综上所述,察举制的举人、秀才和科举制的举人、秀才名称一样,但制仕方式和所代表的意义却有本质上的不同。应该说,科举制的举人、秀才只是名称上沿用了察举制的举人、秀才而已。

一,汉代察举制中的“秀才”和“举人” :

所谓察举制,实质上是一种推荐制度。即州郡等地方长官,在自己辖区内考察、选拔人才,按照一定的科目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中央推荐合乎标准的人才。

这些科目分孝廉、贤良方正和秀才。然后经过适当的考核,授予不同的官职。考核察举分两大类,常科和特科。孝廉和秀才属于常科;贤良方正属于特科。

举人和秀才有什么区別?

1.察举孝廉 :

按照孝子、廉洁之士的标准察举人才的科目,称做孝廉。是汉代最常见的察举科目。源于汉武帝时期,由董仲舒发明而兴起。西汉时的规定是每一个郡每年举荐两个人。

到东汉和帝时期,由于各郡人口数量相差很大,存在着名额分配不公平的问题,采纳丁鸿、刘方的谏议,遂改为按人口比例岁举的办法:二十万以上人口的郡国,每年推举孝廉一人;不满二十万人口的,两年推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人口的,三年推举一人。(《后汉书》丁鸿传)

为了照顾国境别郡,有特别规定:“缘边郡国十万以上人口的一年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的两年一人;五万以下,三年举一人”。(《后汉书》和帝纪)

西汉孝廉中,大多都是官僚、贵族以及豪门子弟,也有极个别的拔类超群的平民儒生。孝廉本人的身份则是以儒生为主。一般先在郎署任职,然后由郎官开始逐渐升迁。

2.察举秀才 :

秀才,又称茂才。是汉代较重要的察举科目。西汉时,称作秀才,东汉时为避讳汉光武帝刘秀的名字,改为茂才。西汉时为特举(不定期的察举),东汉时期为岁举(每年一次的察举)。

举人和秀才有什么区別?

察举制作为一种推荐制度,科目的不同,则举主(推举人)的身份和推举方式也有所不同。察举孝廉,一般都是由郡县地方长官推举,称郡举,而秀才的举主则是州以上级别的官员推举,称州举。

秀才的举主是多方面的。除了州刺史的州举,还有朝廷派大员的专举,以及三公、列侯、丞相、光禄勋、将军、御史、司隶等。

秀才的级别和官职要高于孝廉,资历要求比孝廉高。孝廉大多都是从没有从过仕的人中察举,而秀才中既有已仕官吏,又有被察举的孝廉。

秀才大多数的官职最小都是从县令或者相当于县令级别的官职开始做起。而孝廉的官职只是从郎官开始做起。

秀才是比孝廉高一级的察举科目。因此,每年察举秀才的科目是很有限的。

比如,据《后汉书. 百官志一》所载,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的诏书统计,每年三公推举茂才(秀才)三人,光禄勋举一人,司隶一人,各州牧推举十二人,共计十七人。加上位比三公的将军所推举之人,总共也就二十人左右。还不到孝廉的十分之一。

汉代岁举常科还有查廉、光禄、四行等,不在此一一列举。

3.察举贤良方正 :

察举贤良方正是特科中最重要的、级别最高的科目。所谓贤良方正,意为德才兼备的贤者。

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经过政事策论的考核,经皇帝亲自主持对策,相应授予官职。

贤良方正的举主范围较宽,大致在诸侯王、列侯、特进、三公、将军、诸九卿、司隶校尉、州牧等之中。由皇帝指定,诏举贤良方正各一人。

察举贤良方正的目标资历,一般均为现任官员,或故官出身者以及州郡的属吏。如被举之人的对策引起皇帝的特别兴趣,还要进行反复策论考核,即所谓“两策”或“三策”等。

对策内容大都是国家大事,如治国兴邦的道理、历代兴亡的原因等等。对策后授予的官职的起步也比较高。如中大夫、谏大夫、议郎等等。

察举制中的被推举之人,在那时统称“举人”。包括考核合格后被授予官职的和不合格没有被授予官职的人。与科举制中的举人有本质上的区别。

特科科目也有很多,跟本主题不相关,就不在此一一赘述了。

二,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中的“举人”:

产生于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是针对察举制度的流弊所制定的。察举制也发挥着一定作用。这个制度的制定,是企图打破汉代大族、名士主持乡闾评议,控制选举过程的局面,是从察举制到科举制的一个重要的过渡阶段。

跟察举制由各地、各司长官推举不同,九品中正制是专门在各州、郡、县设置大、小中正。

所谓中正,是掌管某一地区负责评选的负责人。这些大、小中正,对自己所管辖地区的被推举人物进行区别高下,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或九品。中央政府根据中正所评定的等级,授予相应不同级别的官职。

九品中正制也是一种推举制度,只不过设立了专门司署进行察举考核,考核的级别项目也细分了很多。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察举制中的不足和流弊现象,进一步完善了取仕制度。

负责察举评测的叫中正;被察举评测的统称“举人”。

三,隋唐早期科举制中的“秀才”和“举人” :

科举,就是由国家设立科目,用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吏。这种“开科取士”的办法,创立于隋朝,并逐渐形成制度,直到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废除。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科考方式和名称,但大体主线不变。

1.隋朝科举制中的“秀才” :

科举制在隋朝,只是萌芽状态。

隋文帝设“秀才科”;隋炀帝设“进士科”。其实质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限制士族门阀的权势,用科举制代替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把选官的权利收归中央。

科举制除了门阀士族子弟外,寒门贫士皆可参加取仕考核。在先进性和公平性上,有了长足的进步,是中国历史上的取仕制度中,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创举。

隋朝时期的“秀才”,是泛指“秋往春还”的州县贡士,被录取的那一部分,相当于后期科举制中的进士。

“秋往”是各地举子指到朝廷参加科考;“春还”是指科考完毕,春季返回原地。

2.唐朝科举制中的“举人” :

唐朝继承并发展了科举制。唐朝的考试科目,分为常科和制科。常科每年举行,科目有几十种,最主要的是明经、进士两科。明经科主要考经论;进士科主要考诗赋,难易悬殊。朝野皆重进士,轻明经。故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一说。

制科,顾名思义是皇帝下诏临时设置的。科目有几十种,较重要的是贤良方正、直言极谏、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等科目。实际上相当于察举制的特科,区别是推举和科考不同的取仕方式。

常科考生的来源,一是生徒,就是京师和州县学馆的学生,可以直接去尚书省应试;二是乡贡,即在家读书,经“解试”(当时州县考试的名称)合格者,称为“举人”。

这里的“举人”跟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以及后期科举制中的举人完全不同。实际上,相当于后期科举制中的秀才。

生徒和举人都到尚书省再参加“省试”,也叫礼部试。省试完毕,须送中书省、门下省详覆审核。录取,称之为及第、擢第、登第、登科。

常科考试的时间是每年二月,故称“春闱”(闱是考场的意思),朝廷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叫做“春榜”。

常科及第后,还要经过吏部考试,称之为“选试”。合格者授予相应官职。选试的内容是“身、言、书、判”。身,要求体貌丰美;言,要求言辞辨正;书,要求楷法遒美;判,要求文理优畅。

唐代取仕不光通过常科和制科的考试,边戍和推荐也可以入仕。商人、戏子和下九流的门第不能参加科考和戍边。李白就是因为商人世家不能参加科考,后通过玉真公主和贺知章的推荐才当上翰林供奉的。

四.宋朝的中期科举制简述 :

科举制诞生以来,到宋代达到鼎盛,至明清逐渐腐朽衰落。以科举制形式和名称划分,宋朝为中期,明、清为后期。

宋代比隋、唐更加注重科举,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是“秀才”和“举人”称谓上所代表的意义与唐大致相同。

宋朝的科举仍分常科和制科,常科的科目被大幅减少。首重进士科,进士科以外的科目统称诸科。到了宋神宗变法以后,索性罢废了诸科,把进士科分为经义、诗赋两种。

常科考试在州府试(相当于唐代的解试)和礼部试(相当于唐代的省试)的基础上,增加了殿试。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这样,录取的人便成了“天子门生”。

殿试分为五等三甲放榜:一甲(一、二等)称为“及第”;二甲(三等)称为“出身”;三甲(四、五等)称为“同出身”。按照等级,立即授予官职,取消了唐代吏部“选试”。

北宋时,殿试第一名称“榜首”;第二、三名称“榜眼”,一二三名统称“状元”。

到了南宋,殿试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

宋朝的常科每三年一次。州府试的时间,一般在八月,称“秋闱”;礼部试的时间一般在二月,称“春闱”;殿试在四月,合称春秋两试。

宋代的制科考试,称为“大科”。科目不多,废置无常。

常科和制科都属于正科。除了常科和制科之外,对于连考十五场不中的用“特恩”的办法,赐予出身,此后别立名册,特许附试。故称恩科、恩榜。

五,明、清时期科举制中的“秀才” 和“举人:

明朝和清朝的科举制中,秀才和举人名称所代表的意义,与隋、唐、宋时期大不相同。明、清时期科举制的升阶次序分为童生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分别产生生员(秀才)、举人、贡士、进士。

1.生员(秀才):

童生试是凡“入学”以前,无论年纪大小,皆称童生。童生依次通过县试、府试和院试的考试就叫童生试。但凡通过童生试合格的童生就是生员,也叫“秀才”。院试第一名,称为案首。

清代生员还有参加两种考试:岁试和科试。岁试就是各省学官巡回所属各州县,考察生员的学业;科试就是乡试之前,各省学官巡回所属州县,举行考试,选送优等生员参加乡试,称为科举生员。

生员(秀才)有三种名目:第一等由官方供给膳食,鼓励其心无旁骛,用功读书的生员,叫廪膳生员,简称廪生。以现在的话说,就是吃了皇粮了。但名额有限。岁试和科试成绩优秀的生员,可以补充为廪生,称之为补廪。

第二等在定额生员之外,增加录取的生员,称为增广生员,简称增生。地位次于廪生。

第三等是于增生之外,再增加名额录取的生员,称为附学生员,简称附生。后来,凡初入学的生员,都叫附生。经过岁试和科试,成绩优秀者,依次补为增生、廪生。

此外,还要贡生和监生名目。从生员中选拔出的优等生、叫选贡、优贡;生员通过捐纳,取得贡生的叫纳贡,也叫例贡;没有在国子监没有取得优秀毕业成绩的,仅存虚名,不被重视的叫监生。明代有四种名目,清代有六种。

一旦取得生员(秀才)的功名,秀才不再是普通的读书人,可以享受普通读书人没有的特权,比如,免除徭役、遇公事可禀见知县、见知县不下跪、打官司时不能随便用刑等。

秀才虽有了功名,却还没有当官的资格。

2.举人 :

各地的生员、贡生、监生在各自省会参加乡试,考试合格者,称为“举人”,俗称引用了汉代察举制中的一个名称“孝廉”。

考中举人,便有了做官的资格,再往上考不中,也起码可以做一个八品、九品的小官了。《儒林外史》中,众所周知的范进中举,就是说范进参加乡试考中举人后,险些乐极生悲的故事。

乡试俗称“大比”,每三年一次,称为正科。国家有庆典,于正科之外,再加试一次,称为“恩科”。前五名称为“五魁”,第一名称为“解元”。

乡试时间是八月,故称秋试、秋闱、秋榜、桂榜。明朝“江南第一才子”唐寅唐伯虎在自己的诗中称“秋榜才名标第一”,便是自夸曾中乡试第一,后人称她“唐解元”,就是这个意思。

这就是明、清时期的秀才和举人的名称所代表的意义所在。秀才是最初的功名,考中后便不用再参加任何劳动,国家负责其生计,也具有了一定的特权,但还是没有当官的资格。举人是更高一级的考试,是从秀才中考核选出,考中者便有了做官的资格。

以下把中举人以后的进升做一个简述。

3.贡士 :

乡试后的第二年,在京城礼部举行会试(也叫礼闱)。各省举人均可参加会试。考中的称“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会试考试的时间,一般是二月或三月,故称“春试”、“春闱”、“春榜”、“杏榜”。

考中贡士的,不代表可以任职哪一个级别的官员,只是取得了殿试的资格,也能称之为“准进士”。因为,殿试是个排名的过程,基本上不会有人被刷掉的。

4.进士 :

会试之后,紧接着举行殿试(也叫廷试)。殿试由皇帝亲自对贡士进行考试,录取的称为“进士”。

按照考试成绩,分为三甲 :一甲称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为状元(也叫殿元);第二名称为榜样;第三名称为探花,合称三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故又称鼎元。

二甲称为赐进士出身,三甲称赐同进士出身。明朝二、三甲都称为“传鲈”,清朝专称二甲第一名为传鲈。

一个“同”字差人一等。曾国藩就是同进士出身,非常讨厌别人说这三个字,一说就撂杯子走人。还有就是左宗棠举人出身,一直非常遗憾,总觉得人生不够完整。

进士榜用黄纸书写,叫做黄甲,也称为金榜。中进士谓之为“金榜题名”,分别授予各种官职。

进士称甲科、甲榜;举人称乙科、乙榜。由举人而中进士,称为两榜。解元、会元、状元合称“三元”。

明清时期,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逐渐僵化、走向衰落。在科举制初、中期,科举科目众多,可以因人才的不同类别授予不同的官职。不光考经论,还有怎样治理国家的策论,以及诗词歌赋等。

科举制后期,就单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应试者要以古人的语气,依照经书上的说法,贯串成文。文章的结构、字数、句法都有硬性规定,这种文体,称之为“八股文”。

这种内容空洞,形式呆板的单一取仕制度,严重束缚了当时知识分子的思想和才能,也把科举制度引向绝路,同时也把一种腐朽僵化、颟顸麻木的统治制度引向绝路。

不战不降的典故?

1849年,叶名琛在观音山麓修建了一座精舍,取名长春仙馆,作为他已致仕的父亲叶志诜的别墅。叶志诜曾做过内阁中书,既是著名的金石文字学家,也是占卜扶鸾的高手。叶志诜的两个儿子中,长子叶名琛身高一米八0,体态健硕,大脑袋,厚耳垂,一副中国人喜闻乐见的官相。

叶志诜深信,亲爱的儿子已是举足轻重的国之干城。他要运用他高妙的占扶术,为儿子祈福禳灾,出谋划策。这一年,叶名琛虚岁四十二,已身居广东巡抚要职两年多了。

长春仙馆终日香烟缭绕,这个离休老干部的迎神请仙在这一年冬天为儿子带来了立竿见影的效果:道光下旨,赏给叶名琛男爵爵位。道光的封赏,源于叶名琛对英人入城事件的处置有方,而英人入城事件的起因,则要追溯到几年前的鸦片战争。

众所周知,中英鸦片战争的直接产物就是《南京条约》。以今天的标准来衡量,条约中真正侵犯中国主权,对中国具有杀伤力的是割地和赔款,而另外的诸如五口通商和允许英人进入通商口岸,反而无足轻重,或者说相对平等。但是,令后人看不懂的是,清朝痛快地割了地赔了款,却对英人进入通商口岸阳奉阴违。

当福州、上海、宁波和厦门已依约设立领事馆,洋人也在城内改建或是租赁了房屋时,最早与洋人接触的广州,包括英人在内的所有洋人,统统被限制在城外的商馆及其房前屋后狭窄的花园里。

当他们按条约规定提出入城要求时,广州民众坚决反对。为此,时任两广总督的耆英向英方推诿:广东民风剽悍,民间反应过激,还是过两年再说吧。英方只好答应了。

两年后,当英方来找耆英兑现承诺时,两广总督已换成了徐广缙。两广事务的主要责任人就是他和叶名琛。这两个负责人一致认定,同意英人入城有百害无一利。并且,倘若阻止英人入城的话,还将获得民众的大力支持――此外,更在于他们吃准了远在北京的道光的心思:这位以天下共主自居的皇帝,骨子里并不打算兑现条约。或者说,他希望尽最大可能的爽约。

于是乎,一场由官府发动,却号称民间行为的抵制英人入城运动拉开帷幕。卫三畏在广州做编辑,恰逢其盛,他对斯时的情况写道:“身着号衣,手执长矛、火炮和滑膛枪的百姓开始在晚上沿街列队行进。可能有一万人应召入伍。”

英方没想到两年的等待却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结果。生气归生气,却也只得暂时中止入城,背地里,再积极寻找突破口。而清朝上下,则把英人的隐忍看作了一场伟大的胜利。广州城里,绅民搭起了六座宏伟的牌楼,敲锣打鼓地为徐、叶二人庆功。道光也下旨说,这是与洋人打交道十余年来,最令他痛快的事。是故,龙颜大悦之余,叶名琛赏男爵,徐广绅赏伯爵。

在我们今天看来,英人到底进不进入广州城,其实无关宏旨。但在清朝上下,却无不以为暂时地阻挡了英人入城,乃是一场了不起的大捷。这其中隐含的前提就是:哪怕几年前才结结实实地挨了一顿打,但固执的清朝仍把自己视为高高在上的天朝上国。而天朝上国,自然不愿夷狄之人进入自己的国度,与自己的国民摩肩接踵。这样既有伤风化,也有辱国格。

英人实在想不通世界上还有如此古怪的观念,很自然地,就把它视作清朝背信弃义。他们并不知道,这其实是一种叫做祖制与国体的东西在这个老大帝国体内起作用。在这个百足之虫死而未僵的老大帝国,无论多么琐屑的事情,只要一旦和祖制、国体相勾联,就成了悠悠万事,惟此为大的头等大事。

当英人因兵力不济,暂且停止进入广州城时,清朝从官方到民间,都沉浸在胜利的迷醉中。这场虚无缥缈的胜利,让咸丰长长地出了一口闷气,也让叶名琛捡到了一个实实在在的男爵。

与此同时,叶名琛也被朝野上下看成是最懂洋务,最善于忽悠洋人的能吏和可以向洋人说不的民族英雄。这一切,就像他的一个朋友在写给他的信中吹捧的那样:“经文纬武,帝资为海国干城;宣德布威,众仰为人间山斗。”

在以后的日子里,当叶名琛和洋人打交道时,他总是胸有成竹。他以为他拥有胸有成竹的资本和经验。如果不是后来发生的一系列变故,叶名琛肯定会被定性为和林则徐一样伟大的民族英雄。然而,叶名琛的运气似乎要比他的前辈林则徐稍微差一些。

几年过去了,叶名琛已升任两广总督,同时兼任办理外交事务的钦差大臣。这一年,英国全权公使包令走马上任。包令到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求与负责外交的叶名琛会谈。叶名琛对与包令会谈倒并没意见。问题是,他认为,两人的会谈地点只能选择洋行的贷栈或是虎门码头,总之,只要不进广州城,其它地方都好说;而包令则坚持必须进城。――显然,二人会谈地点之争,仍然是英人入城之争的翻版。

这事放在今天确实有点不可思议:人家既然是代表一个国家的使节,你是负责大清外交的官员,为什么就不能让人家进你的城呢?但我们今天之所以觉得这不可思议,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我们承认了各个国家之间都是平起平坐的对等关系。

但在叶名琛时代,儒家酱缸里浸染出来的清朝君臣,他们固执地认为,世界上的国家再多,其实也无非两个,一个是他们的天朝,另一个则是其它国家。大清与其它国家之间,只可能是宗主国与藩属国的关系,或是天朝上国与夷狄之邦的关系,绝不可能是平起平坐的对等关系。一旦默认其它国家的使节入城,甚至其它国家的民众也入城,那无疑就是在天朝和其它国家之间划上了等号,孰可忍孰不可忍?

因此,哪怕洋人已经进入了其它四个通商口岸,但只要争得广州一地的“纯洁”,也算是为帝国保住了最后的贞操和颜面。这样,包令和叶名琛之间的交涉,就注定了是鸡同鸭讲。这个看上去文质彬彬的英国绅士慢慢开始相信,只有依靠武力,才能达到外交不能实现的目的。就在包令打算带一支舰队北上时,天赐良机,上天给了英国人一个绝好的出兵机会,那就是亚罗号事件。

亚罗号原本是一只普通商船,在香港注册,船主和船员都是中国人,相当于今天那种戴外资帽子实则国人经营的假外资企业。其意图,不外乎挂了英国国旗,走私时胆子更大一些。这只涉嫌走私的商船被清军水师扣押,船员被逮捕,英国国旗据说也被清军拨起后扔到甲板上。巴夏礼闻讯赶来,被清军的一个水手在激愤中打了一巴掌。

事情就此闹大了。此时包令已改任港督,由巴夏礼代理公使一职。巴夏礼要求叶名琛释放船员,并向英国道歉。释放船员事小,道歉却事关国体,叶名琛坚决不同意。这样,包令和叶名琛之间就通过第三方传话的方式展开了一场论战。

论战还没结果,英国方面可能觉得包令太过婆婆妈妈――事实上,包令既是英国政府雇员,也是著名的经济学家和懂几十门语言的大学者,骨子里有着文人和殖民官员的双重性格。

为此,英国宣布另外委任额尔金为特命全权公使,负责处理和清朝的争端。情况急转直下,可惜的是,清朝上下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意识到这种变化意味着什么。在叶名琛看来,对付英人的最有效办法,仍然是此前阻止他们入城的老套路。

在额尔金率领舰队抵达广州之前的1856年十月,英军攻占腊得中流炮台。当时,叶名琛正在较场举行武举射箭考试,炮弹就落在他身旁不远的地方。左右相顾失色,叶名琛却笑着说,没事,到了日落时分他们就退了。当天,英军以数百人之众,很快攻陷了广州城,并焚毁了总督衙门。旋即,因人数太少,果然在日落时分撤到城外。

英军的进而复退,原本是兵力不够,或者说暂时还没有全面升级战争的想法,只不过想给叶名琛一点颜色,希望他回到谈判桌上,让双方以平等的而非天朝与夷狄的礼仪谈判。但是,不仅叶名琛误解了英国人,民众和官员也都集体误解了英国人――他们把英军的撤退,说成是英国不敢跟大清玩真的,不过是吓唬人罢了。

坊间流言纷传,要么说英国国主根本不准备对天朝用兵,这都是包令和巴夏礼的个人行为;要么说英国正与俄罗斯激战,连殖民地印度都起来造反了。总之一句话,敌人一天天坏下去,我们一天天好起来。再联系到几年前民众成功阻止英人入城,广州城里群情激动。

民众一旦激动起来,就会像一把突如其来的大火:在官府的默许下,民众烧毁了所有和外国人相关的建筑――从十三行的贷栈到英国的领事馆,乃至处于中立地位的美国人、法国人和西班牙人的居所。

当是时,大清境内正是民变风起云涌之时,太平天国、天地会和捻军如火如荼,官府对民众的高压和民众对官府的不信任,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在对抗英国人这一点上,官府和民众却惊人一致。

自叶名琛以下,几乎所有官员都认为民心可用――于是乎,民族情绪被无限地放大了,而被放大的民族情绪往往会干下难以收拾的蠢事。从这种意义上讲,广州民众焚毁外国使馆和居所的行为,正是多年以后义和团运动的热身。

但叶名琛们是看不清楚这一点的。历史的残酷就在于,许多后人一目了然的道理,身处其中的当局者却永远不会搞明白。英国人主动退兵,叶名琛向咸丰汇报的却是一次虚构的大捷。被太平天国弄得焦头烂额的咸丰闻讯,高兴得合不拢嘴,更加相信他在几年前的圣旨中的判断:有了叶名琛这样的能吏,就能做到“中外绥靖,可以久安。”

无疑,1856年的广州是全中国最和谐的地方:当受太平天国影响,各地民众纷纷揭竿而起,朝廷四处派兵征剿之时;当太平天国高层领导陷于内讧,自相残杀之际;广州民众与官府却罕见地步调一致。这种神奇的和谐来自于他们拥有一个共同的敌人,并通过这个共同的敌人,寻找回了一种可疑的自信。这个共同的敌人,就是被民众和官府一致认为只不过是外强中干的英国人。

然而,额尔金率领舰队赶来了。尽管此人乃一不折不扣的鹰派,但他一开始仍没打算动武。他派人向叶名琛提议谈判,谈判的内容不仅包括英人入城,还包括十二年期满的《南京条约》的修约。

但叶名琛绝不会和英国人谈判――他的自负既来自于自以为此前两次和英人的交手都占了上锋,因而根本不把英国人放在眼里。同时更在于,当时的广东是全国最富庶的地方,国家财政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要仰仗广东。道光和咸丰两任皇帝都曾多次告诫叶名琛,和洋人打交道要谨慎,千万不能出乱子,以免响财政。

叶名琛为了显示自己能干,此前送往北京的报告,无一不是报喜不报忧,以致咸丰曾经指示说,平时给夷人一点小教训就是了,等他们主动承认了错误,我们天朝上国,还是要给人家台阶下的。如此一来,叶名琛岂敢再和英国人谈判?更何况谈判的内容是天朝极为敏感的《南京条约》。

因此,在和洋人的交往中,叶名琛接到洋人的文书后,要么不置一词,要么三言两语如同领导训话。与其把这完全归之于叶名琛的自负,不如说主要是驼鸟心态在起作用。在叶名琛这种对世界缺乏最基本了解的官员意识里,只要闭上眼睛,天底下就永远不会有悬崖。

额尔金一度打算绕过叶名琛。但当他和其它省的清朝官员交涉时,其它官员避之惟恐不及,根本不趟这浑水。当他想和清朝中央政府交涉,可天朝大国除了理藩院这个办理藩属国事务的机构外,并没有其它的外交机构。额尔金家族一直在英国海外殖民地做官,他本人就曾做过牙买加总督和加拿大总督,可他以往那套国际通行做法一旦拿到清朝,通通水土不服,压根儿行不通。

不可否认,在中英的博奕中,英国的确是侵略者。但侵略者与被侵略者之间的差异,并不仅仅是强凌弱那么简单,其最本质的差异在于,侵略者在签定了和约之后,打算按照国际惯例去遵守。和约自然有失公允,但真正有失公允的割地赔款,清朝已经照办了。反倒是公允之处,如五口通商、英人进入口岸,清朝却无端纠结。

其中最核心的症结在于,当时光已经迈入近代,全球逐步走向一体化时,从长白山老林子里骑马射箭得天下的清朝君臣的思想仍然停留在几个世纪以前:他们无一例外地把现代国家之间的平等关系理解为儒家视角下的正朔与夷狄的关系。即便是签订了《南京条约》这样的国际条约,也仅仅只是被他们看作不得已时用来羁靡夷狄的缓兵之计,相当于历史上的岁贡之类的玩艺儿。

打一开始,清朝就不准备遵守和约。一旦有机会,还会千方百计破坏它。对已经进入近代化的英国来讲,他们最不能理解、或者说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这一点。

额尔金终于暴跳如雷,他失去了继续和叶名琛打口水仗的耐心。1857年11月12日,额尔金向叶名琛发出最后通谍,限叶名琛二十四小时内投降。此时,战争已成必然。然而,当部属们请求叶名琛积极备战时,叶名琛却坚决不许。他说,先等着,过了十五,必然就没事了。

他之所以如此胸有成竹,原因有两,其一,他一厢情愿地以为,这只是额尔金背着英国国王的擅自行动,乃是虚张声势,根本不可能真打起来。无论什么事情,只要像之前阻止英人入城那样,用一个拖字诀,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二,他那个精通占扶的父亲在长春仙馆里为他扶乩得出了结论。

长春仙馆里,出人意料地供奉着两个仙人,一个是八仙之一的吕洞宾,一个是唐代大诗人李太白。叶志诜老先生的扶乩看来的确很准:过了十五的确没事了――因为,英军十四日就攻陷了广州,并把企图翻墙逃跑的叶名琛俘获。俘获时,这个所谓的民族英雄吓得浑身发抖,拒不承认他就是两广最高首长。不过,一旦巴夏礼使他相信自己生命无虞后,他又恢复了一如既往的傲慢。

当咸丰在紫禁城里接到叶名琛被俘获的消息时,丈二尺高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叶名琛不是说英国人头脑简单,很好忽悠,早就被我们搞定了吗?

关于英军进攻广州的情景,《泰晤士报》中国特派记者柯克做了生动的描述,从他的描述中,我们不难看出叶名琛之辈的颟顸和普通民众的麻木:

“仍然没有投降的迹象。这些奇怪的中国人看来已习惯于此。舢板,甚至货船像伦敦驳船一样在河上行驶,照旧停靠;百姓到岸边,注视飞过他们头顶的炮弹……距‘费勒吉敦号’200码内,一户人家在临河的房间内吃晚饭,而此时‘费勒吉敦号’还在不断发射,炮弹在他们头上几英尺处飞过。炮火明亮,屋内纤微悉见;屋内的人照样吃饭,好像外面没有发生什么事……我听说,尽管没有亲见,舢板整天一直从一艘船划到另一艘船,向正在炮击省城的水手售卖水果蔬菜。谁能明白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民族?”

此后事态的发展已经写进了中学历史课本:英法联军直逼京城,咸丰逃往热河。然后,联军进城,一把火烧毁了万园之园的圆明园。额尔金的父亲老额尔金在希腊曾洗劫过台帕农神庙,额尔金则毁了圆明园,父子俩的作为,倒是十分相配。

再然后,咸丰命恭亲王奕䜣与联军谈判。谈判的结果不仅英法得到了巨额赔偿和其它好处,就连美国和俄国也跟着沾光,单是俄国,就从中国搞到了几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惟一正面的结局是,此前坚决不愿和夷人平起平坐的清朝,终于放下身段,成立了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以后,额尔金们再也不会为找不到可以谈判的机构怒发冲冠了。

叶名琛以总督和体仁阁大学士的身份作了俘虏。咸丰担心他被英军用作要挟的人质,事发之后,不仅没出面营救,反而宣布免去他的一切职务。英军押送叶名琛由舢板登上军舰时,叶的手下以手指河,向叶递眼色,示意叶名琛投河自尽,以全名节。但是,叶名琛不知是没看见还是没领会,他一言不发地登上了英国军舰。

如此高官被俘,英国人倒也没虐待他。他在军舰上生活了48天,其间,据《香港纪事报》载,军舰上的所有军官都很尊敬他。偶尔有人上舰,都向他脱帽致意,叶名琛也欠身脱帽还礼。

次年春天,英军把叶名琛押送到了殖民地加尔各答。一年之后,叶在异乡病死。囚禁期间,叶名琛每天做的事就是写诗、绘画、背诵《吕祖经》。有不少洋人曾向叶名琛求字画,叶名琛一律不署真名,只署海上苏武。

关于叶名琛的死,除了病逝之说外,还有所谓耻食英粟,绝食而死的记载。这一记载的真伪与否暂且不论,但即便死得如此慷慨激昂,也并不能挽回他此前铸成的大错。正是他的昏聩与固执,愚昧和迷信,才导致了英法联军的武力北上,并叩开紫禁城大门。

叶名琛的绝食而死,至多只能说他在人品上还不算太糟糕。或者,更极端地说,当他明白此前的行状已足以使自己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时,他惟一可以稍微洗刷耻辱的机会就是高调地死、大义凛然地死。这样,或许可以给他带来死后的名声与气节。虽然这名声与气节,对江河日下的大清帝国于事无补。

叶名琛生于1809年。叶家几代人以来都以读书入仕为业,在中国传统观念里,这样的家族是最令人艳羡和视为正途的。当叶名琛中进士后被授翰林院庶吉士时,只有二十六岁。即便用张爱玲说的出名要趁早来要求他,他也算年轻有为。

此后,叶名琛任过多种职务的地方官,他的升迁速度令时人侧目。当他出任副省级的云南按察使时,虚岁三十三,升至正省级的广东巡抚时,区区三十八。清朝尽管腐败,但在官员的升降考核上,却还是靠实实在在的政绩说话。这种火箭式的升迁,对一个并没有多少政治背景的地方官员来说,只能说明一件事:他是个能吏。正如他的家乡汉阳所修的县志上称赞的那样,他“所至兴利剔弊,察吏安氓,口碑溢数省焉。”

当叶名琛成为独挡一面的方面大员时,正是洪秀全的太平天国风起于青苹之末时。广东地近起事的广西,一方面守土有责,另一方面,因广东富庶,还得为国家负担大量军饷。自太平天国起义到第二次鸦片战争,广东为朝廷外输的军饷以白银千万两计,这不能不说与叶名琛善于治理地方有关。

太平天国起事后,没有顺着珠江进入广东,虽不能完全归功于叶名琛的严防死守,但至少也有一定关系。受太平天国影响,广东境内曾爆发天地会起义,叶名琛作为最高官员,负责了整个剿杀行动。咸丰四年的红兵起事中,广州仅有一万五千兵勇,却抵抗了二十万人的进攻,不仅守住了广州城,还将红兵驱逐出境。

如同历代政府对农民起义的围剿一样,手段总是极为残忍血腥。在广东红兵变乱的高峰期,叶名琛亲自勾决犯人,有时一天竟然屠杀俘虏上千人,而平常则“每天有八百名被捕的叛乱者在刑场被斩首”。“如果一天只有三百到四百人被处决,就认为是很少了”。1855年的六、七、八三个月,就有七万五千人被杀。当是时,刚从美国学成归国的容闳目睹了这种血腥的屠杀。

衡量以今天的标准,叶名琛如此嗜杀成性,视民命如草芥,自然罪不容诛。但站在彼时的立场上,造反本身就是灭族的大罪,至于叶名琛滥杀无辜,也不过所谓宁可枉杀三千,绝不可放过一个的注脚罢了。

然而,为何一个如此能干,如此深得两朝天子信任和器重的封疆大吏,一旦与外国人打交道,就变得不可思议的愚昧和不堪呢?

显然,是这个古老而僵化的帝国积重难返的观念导致了叶名琛成为宿命的奴隶。尽管鸦片战争中,清朝已尝到了洋人的厉害。但当其时也,这个古老国度的君臣们,其骨子里,仍然把它当作了一次偶然。还要等上好多年的光阴,他们的后代才会明白,古老东方僵化的祖制和国体,早已跟不上浩浩荡荡的世界潮流。

以英人入城为例,它既是此前《南京条约》中的一款,同时也是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但高高在上――其实是自欺欺人地自以为高高在上――的大清君臣,却坚持所谓夷夏之大防,宁肯割地赔款,也不愿英人入城。一旦英人迫于民众压力暂时退却,则又无限膨胀,以为民心可用,有了和英人叫板的底气。

一言以蔽之,如果清朝君臣能认识到当时的国际气候,理智地遵守此前签订的和约,哪怕这和约有不平等之处,但也绝不会如同打开了潘多拉盒子,因争一时意气而使事情愈发不可收拾。换句话说,哪怕是充当受害者,也得遵守游戏规则。一旦不遵守游戏规则,吃大亏的还是自己。

叶名琛的误国,被时人讥为六不总督,所谓“不战、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是也。其实,叶名琛战也好,和也罢,守也好,走也罢,都不足以改变他的宿命。若选择战,那么为了皇帝的脸面而发配新疆的林则徐就是先例;若选择和,那么撤职查办,锁拿进京的琦善就是前车。

所以,在这样一种祖制之下的高级官员,其实就是宿命圈定的奴隶。无论是慷慨激昂的主战派,还是忍气吞声的主和派,乃至不战也不和的驼鸟派,都注定只有一个结局:身败名裂。

因为,在一个天崩地坼的巨变时代,身败名裂将是无数帝王将相的共同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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