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会经费缴纳基数和缴纳比例?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工会组织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会经费。具体比例通常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至3%,但这个比例可能会因地区、行业等因素有所调整。工会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工会开展各项活动,如举办培训班、支付会员福利、购买保险等。
工会经费是单位交的,按照工资总额的2%,个人无需交,但如果是会员,则需要并交会费,加入工会的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标准为本人工资的0.5%每月,根据《工会法》,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
1. 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3. 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4. 政府的补助;
5. 其他收入。
工会经费由地方税务局负责代征,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工资总额的2%比例提取工会经费,并将其中的40%部分上缴上级工会,地税部门征收的数额为缴费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部分,即是指按征缴基数的2%提取工会经费总额的40%部分。
对于已办理税务登记且开业或设立已满一年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需缴纳工会筹备金,按照工资总额的2%计算,暂按其40%的比例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